| ◆ 签订认证书 |
商品房销售工作开始后,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,并交纳定金,销售方应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购房人,并应实事求是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。这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第一个环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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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◆ 签订买卖契约 |
购房人签过认购书后,在规定的时间内会同自己的律师到售楼处(外销房应到代理商)签订正式买卖合同。签订买卖契约是销售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,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,它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 |
| ◆ 办理预售登记及转让 |
登记:办理完预售、预购登记后协方才生效。签订契约30日内,买卖双方应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、预购登记手续。
转让:买方如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,买方与转售让人应在预售契约上做背书,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,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,在转让登申请表上签字,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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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◆ 办理入住 |
办理入住在购房人入住前,发展商要统一审查其付款情况,律师协助审查,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要给销售商律师楼立档保存。在最后入住时供审核。由律师发入住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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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◆ 安排签订管理公约 |
预售契约或买卖契约有接受管理公司的管理条款,所以入住前,必须安排买方与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,交纳维修基金及各种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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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◆ 办理产权过户 |
发展商最后要为购房人(此时也可称为业主)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最终办理产权证。 |